据介绍,在疫情特殊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平台沟通的便利性浑水摸鱼,在朋友圈销售野生动物、假口罩…… 实施欺诈。自2020年1月至目前,经用户举报,微信共计对3200余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处罚;对1800余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处罚;对1000余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链接进行封禁处罚。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野生动物、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个人隐私等。
自1月20日至今,微信针对涉及口罩欺诈、疫情诈捐欺诈等违规行为,共处理违规公众号4300余个,小程序400余个。此外,从1月起,已处理违规贷款公众号1000余个,小程序30余个;处理客服欺诈类公众号1200余个,小程序120余个;处理家电维修欺诈类公众号 1300余个,小程序20余个;售卖假货相关公众号800余个。
微信还对5名利用微信销售假冒口罩的违法人员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各索赔1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3月10日正式受理此系列案件。
经过对用户投诉线索的研判,微信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朋友圈发布某知名品牌口罩的仿冒品信息,依托微信品牌维权平台,微信与该口罩品牌的权利人迅速对接,确认这5名违法人员销售的口罩均为假冒伪劣商品。
自1月27号至3月8号,微信共计对7000余个微信品牌维权平台上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用户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对超10000个确认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售卖口罩、虚假募捐诈骗)的个人帐号进行了阶梯式处罚,对超3000个确认欺诈支付账户进行限制处理。
微信方面表示,积极承担疫情当前的社会责任,履行平台治理主体责任,平台一直在行动。同时,微信也会全力维护第三方权利人在微信平台上所享有的合法知识产权,打击各类恶意利用微信实施发布仿冒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广大用户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点击公众号、小程序或个人帐号的右上角“…”-“投诉”向平台反馈。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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